我校举行2007年国家助学金发放仪式
文化办 撰稿
2007年12月14日,我校举行了国家助学金发放仪式,在校的1555名家庭贫困学生,领到了银行卡及三个月的生活补贴。

校长助理学生科科长覃洪渠主持了仪式,何朝林副校长在仪式上发表讲话,强调国家助学金是用来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、实现科技兴邦大业的,作为受助学生,必须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,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,把助学金真正用到学习和生活上,以优异成绩来回报党和政府,回报社会的关爱。何副校长还指出,贺州市委、市政府(2007)35号文件明确指出:对品行不端、违法乱纪的学生,经教育后不思悔改,不再继续享受国家助学金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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